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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帮她办理房产登记
发布时间:2016-02-05   浏览次数:2726
 

5月22日上午,原大幕乡桃花尖村村民程晚珍母女俩来到咸安区档案馆,希望档案馆能为她出具反映其真实年龄的证明介绍现在所持身份证上的出生年份是1972年,而她本人的实际出生年是1964年,现在她家在深圳买了房子,但因身份证与结婚证上年龄不相符,当地房产部门拒绝将她的名字登记到房产证上。无奈之下,她回到户籍地找派出所为其出具证明,但派出所的户籍记录只有其1972年出生的信息,无法证明其实际出生年份。在派出所同志的指点下,她们来到咸安区档案馆,档案馆的同志热情接待了她们,在认真听完她的介绍后,仔细询问了其外出工作及结婚时间,通过查找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档案,找到了其未出嫁时与娘家人一起登记的人口登记表,免费为其复印,出具了证明。母女俩十分感激(咸安区档案局 李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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